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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1日,重庆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通过线上视频会议形式召开2026年医疗机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试点检查工作推进会。11个试点区县市场监管局分管领导及科室负责人、市药品监测中心主要领导和相关业务科室人员参会。

会上,重庆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通报了试点检查工作进展情况,各区县市场监管局依次对试点检查工作作交流发言,重点对监测处罚案例进行了交流。试点检查工作总体进度符合预期,截至8月底,50家试点医疗机构已完成检查45家,完成率90%,合川、璧山已提前完成工作总结。检查发现,个别机构存在制度不健全、报告意识薄弱、报告规范性准确性不足等共性问题,均已纳入整改跟踪。

会议强调,开展医疗机构监测检查是落实《药品管理法》药物警戒制度、依法履职的应有之义。一要深刻认识监测检查的重要意义,督促医疗机构建好用好监测体系,实现应报尽报;二要抓住要害,以常态化检查推动报告数量与诊疗规模相匹配,切实解决瞒报漏报问题;三要典型引路,奖优罚劣,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处置,将试点成果转化为长效机制。     

此次会议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明确了方向,为压实医疗机构报告主渠道责任,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奠定了坚实基础。


9月21日重庆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召开医疗机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试点检查工作推进会.jpg

为落实医疗机构药械化不良反应监测主体责任,提升报告质量和风险预警能力,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今年组织开展辖区内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及化妆品不良反应(事件)监测试点检查工作,目前璧山局已顺利完成检查阶段。

本次检查覆盖3家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依据相关法规及《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及化妆品不良反应(事件)监测检查要点》,通过查阅制度文件、调取上报系统数据、查阅病历档案、现场实地核实等方式,重点核查了各机构的制度建立、人员配备、报告时效与质量、分析评价及档案管理等情况。

检查发现,多数医疗机构监测体系运行良好,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较为成熟。但也发现部分机构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对医疗器械不良事件认识不到位;二是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存在超期现象;三是化妆品报告内容不完整。

针对上述问题,检查组现场下达整改意见,要求相关机构限期整改。下一步,璧山局将持续跟踪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同时加强辖区医疗机构监测能力培训,切实发挥不良反应监测的风险预警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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