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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药监局举办《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管理办法》暨“国家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系统”培训工作会
发表时间:2019-01-02 10:06:16 点击量:271

2018年12月27-28日,由重庆市药监局主办,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承办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暨“国家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系统” (以下简称“新系统”)培训会顺利召开。来自全市40个区县分局的监测骨干50余人,医疗器械上市许可持有人的质量管理人员 230余人参加了本次培训。

市药监局李小平副局长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做出重要讲话。他强调:一是要从法规的修订过程和内容上充分意识到新办法的重大意义,二是要运用好信息手段,落实新办法要求。他要求:一是要深入学习新办法,转变监测思路,加强持有人的主体责任;二是要全面掌握新系统应用,确保新系统顺利上线;三是区县分局要继续推动使用单位和经营企业的培训。

本次培训解读和介绍了新办法及相关技术指导原则的内容,对即将上线的新系统的操作使用进行了全面的讲解和辅导,重点突出了新办法在推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实施新旧系统过渡方面的新要求。全市医疗器械上市许可持有人进一步提高了责任意识,掌握了监测工作的新流程和新要求,为《办法》的全面实施奠定了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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